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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会计报表审计
对企业的会计报表——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对报表的真实性、客观性、公允性发表审计意见。是审计业务中最常规的一类。在我国境内注册的所有外资企业在每年的六月三十日之前办理年检时均要向官方提供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会计报表。

●企业所得税亏损确认审核
每年根据税务机关的不同要求,纳税人当年亏损在一定数额以上的企业,其亏损情况先要经过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核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报告后,方能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
根据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当年盈利,在缴纳所得税之前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最长可弥补5年。如企业需要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要经过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核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报告后,方能弥补。 

●企业所得税退税审核
年度内多缴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后需退税在一定数额(根据税务机关当年的具体要求)以上的企业,需经过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核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报告后,方能退税。

●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
根据国家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引》的规定,企业申请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方可提交申请资料。 

●企业清税审计-税务专用
企业终止经营时,根据国家税务机关的要求,需要对其自开业以来所有税种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审计,经过税务师事务所的清税审核并提交审核报告。

●企业清算审计-工商专用
企业终止经营时,根据工商及外汇管理部门的要求,需要对其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处理情况,对外付汇情况进行审计,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后,方可进行企业注销登记工作。 

●外汇审计
外资企业的外币IC卡每年6月30日前需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年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外汇专项报告是年检时必须提交的重要资料。 

●代表处审计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代表机构采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纳税的或从事应税业务的,年末需经过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核并提交审计报告。 

●离任审计
主要评价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经营业绩、经济责任情况的一种审计。 

●财产转移审计
根据工商部门的要求,股东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需要对非货币资产的转移手续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
。 

●企业改制审计
企业在工商部门变更其组织形式时,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工商等部门提交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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